热门小说网
会员书架
首页 >都市言情 >善变的张小姐 > 不死夜魅(十一)

不死夜魅(十一)(2 / 2)
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

“但是你没有。”张雁君扯了扯嘴角,“因为你也知道,她欠我的。”

特劳斯不再说话,他把目光转向云清风,轻轻抬起手臂。云清风也不多言,一步步走近他,将已经陷入昏迷的艾莉交到了他的怀里。

欠债还钱,杀人偿命,中国人常说天道轮回,看来的确有些道理。

特劳斯不禁苦笑。

“清风。”他深深望进云清风双眼,湛蓝色的眸子闪了闪,最后却恢复黯淡。

“我走了。”

云清风脊背僵直,他知道这一次,走就是真的走。

他的院子,他的人生,从此都不会再出现这个名叫特劳斯的人,也不会再响起他醉酒后放肆的大声谈笑,和一些从未听过的外国诗歌。

“我向天空射出一支箭,

它飞落在不知何处的地面;

它飞驰的如此迅速,

没有视线能够跟随它的脚步。

我向天空轻唱一首歌,

它消逝在不知何处的角落;

谁的目光能够如此锐利,

可以追随歌声的旋律。

很久很久以后,在一棵橡树上,

我发现那支箭依然完好如初;

而那首歌自始至终,

都深深印在以为朋友的心中。

呐,清风,你会是我的歌与箭吗?”

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※

结尾诗歌源自美国诗人亨利·沃兹沃斯·朗费罗的《箭与歌》,原文如下:

I shot an arrow into the air,

我向天空射出一支箭,

It fell to earth I knew not where;

它飞落在不知何处的地面;

For so swiftly it flew the sight,

它飞驰得如此迅速,

Could not follow it in its flight.

没有视线能够跟随它的脚步。

I breathed a song into the air,

我向天空轻唱一首歌,

It fell to earth I knew not where;

它消逝在不知何处的角落;

For who has the sight so keen and strong,

谁的目光能够如此锐利,

That can follow the flight of a song.

可以追随歌声的旋律。

Long,long afterwards in an oak,

很久很久以后,在一棵橡树上,

I found the arrow still unbroke;

我发现那支箭依然完好如初;

And the song, from beginning to end,

而那首歌自始至终,

I found again in the heart of a friend.

都深深印在一位朋友的心中。

点击切换 [繁体版]    [简体版]
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