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三章 耳钉(2 / 2)
“安得广厦千万间,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!风雨不动安如山。呜呼!何时眼前突兀见此屋,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!”
最后一句升华才让万雪萍猛然惊醒,明白了萧唯峥为什么要给她唱这首歌。她当不起这么高的赞誉,但是会把这句话刻在心里,激励自己不畏艰险、不忘初心,砥砺前行。
之后血钻乐队又连着表演了两个小时,都是万雪萍当年用MP3听过无数遍的歌。歌声把万雪萍带回渺远的学生时代,让她闭着眼睛沉浸在无数数字、线条、图形、模型的组合里。
夜魅的客人还是第一次接触摇滚古风,喜欢的人很喜欢,不喜欢的人也确实理解不了这种中西结合。
十一点多的时候,Blood Diamond表演了最后一首歌:《鹧鸪天》。除了萧唯峥,其他乐队成员都安静下来。
“唱彻阳关泪未干,功名馀事且加餐。浮天水送无穷树,带雨云埋一半山。
今古恨,几千般,只应离合是悲欢?江头未是风波恶,别有人间行路难。”
万雪萍听过这个曲子。这是她第一次在天瀑山的工地上知道萧唯峥是Blood Diamond的主唱的时候听过的歌。经历了这么多风霜雨雪,再听到这句“别有人间行路难”的时候,感触又是不同。
最后一曲结束,另外一支驻场乐队登了台。
萧唯峥也没换他的舞台装,在摇滚的余韵里像个大学男生一样,蹦蹦跳跳地领着他的队伍跟万雪萍见面:“这是当年伯克利Blood Diamond的原班人马,我可是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天涯海角的各位在今天凑齐了。”
万雪萍由衷地赞美:“好听!现场版比当年YouTube上面的音频转码好听多了。难得你们这么些年不见面还这么默契。”
琵琶手是个短头发小姑娘,看脸根本看不出是个十多年前就上了大学的人。她笑说:“我们也不知道我们有这么忠实的小迷妹,要不然在伯克利的时候就可以认识一下。我后来在伯克利读了博,艺术史,读了七年。咱俩上学的时间肯定有交集。”
万雪萍捶胸顿足地说:“相见恨晚,相见恨晚。”
一群人坐下点了饮料,萧唯峥去吧台端杯子的时候,万雪萍问看上去不那么高冷的琵琶手:“为什么叫Blood Diamond?”
琵琶手笑道:“两个原因吧。一个是非洲血钻,你知道的,穷人用命挖钻石矿维持温饱,矿主用他们挖出来的钻石暴富。想用这个表达我们对社会不公、资本主义剥削劳动人民的愤怒。我们的歌也大部分选择这个风格的诗词,配上美式朋克,反叛制度。”
“另一个原因呢?”
“应该是唯峥喜欢血钻吧。你看他耳朵上。”
万雪萍也注意到今天萧唯峥又戴上了耳钉,而且整个人多了几分生气,多了几分少年感,有点当初在峥嵘时候的感觉。
万雪萍正要继续问,萧唯峥端着个大托盘回到桌边,一边分发果汁一边问:“你们编排我什么呢?”
万雪萍索性问当事人:“你为什么喜欢血钻啊?为什么喜欢红宝石耳钉?什么时候开始戴耳钉的?”
萧唯峥不假思索地说:“十五岁。那时候因为打耳洞差点被我爸打死。”
“为什么打耳洞啊?”
萧唯峥回忆了下:“十五岁那年我放学去我爸工地,正看到一个阳台因为盖门脸儿摔下来三个工人。离我最近的那具尸体,右耳耳垂上挂着一颗晶亮的鲜血珠。”
他顿了顿,脸上的神情像是真个思绪都飘向了渺远的当年:“尸体几步之外站这个小姑娘在哭。她脸上那种孤独、绝望、恐惧,我一辈子都忘不了。我当时就想,等我长大了,有能力了,我要保护她,也要保护所有跟她有一样遭遇的人。后来我就打了耳洞,订做了个血红色的耳钉。每天照镜子的时候,我都会提醒自己,永远不要心存侥幸,永远不要为了钱不择手段。命没有高低贵贱,所有人都是人。”
万雪萍呆住了。
萧唯峥伸出一只手:“我们好好做工程吧。提供最安全的施工环境,盖最好的房子。万叔叔会为你骄傲。”
万雪萍犹疑着伸出一只手,握上他的。
萧唯峥用空闲的手端起一只高脚杯:“敬万总。”
Blood Diamond的其他成员也都举了杯。
万雪萍端起最后那只酒杯,盯着血红色的葡萄多看了几秒,仰头一饮而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