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:初相见(2 / 2)
眼看着大二结束的时候学分快拿不够了,乔辛洲盘算着得赶紧去社团里刷刷存在感,这才跟书法社的人打起了交道。
那时乔辛洲倒也没什么活可干,就每天指导一下新社员写字,给社团里写几幅对联儿,空闲的时间特别多,他基本都坐在角落里写论文,看小说。
程渭深比乔辛洲大三岁,那个时候已经是个研究生了,他是保研直接上的柳大研究生院。虽然柳大只是个普通的双一流大学,比起清北那是没法看的,但研究生院的医学院在国内却是能排的上名号,每年考研季挤破了头想进的人排好队能站满天安门广场。
程渭深这类的天才学生一般都是老师手里捧着的香饽饽,研院里不少老师都想带他做研究,抢还来不及呢。
当然了,当代的言情小说有一条众人皆知的铁律,在一群忙着捧男主的妖艳贱货里,总得有那么一个清新脱俗的吸引了男主的目光,而那位拿了女主剧本的,就是程渭深一直都很向往的一个老教授。
这位老教授优点是在医学界非常有名气,做学术也是很厉害的人物,抗肿瘤新药LX2-32C的研究项目就有他的参加。但缺点是此师极其吹毛求疵,曾让不少他的学生因此泪流满面,回去以后痛哭流涕,说学医之后流的泪,都是当初报名时脑子里进的水。
虽然老教授收学生的门槛极高,但程渭深以为自己的本事和做事风格应该能入了那老师的眼,于是就在入学之后填了教授的申请书,结果还是被拒绝了,而他拒绝带程渭深的理由竟然是他写字太难看。
程渭深当时就懵逼了,心想他一个学医的会在病危通知书上签负责字就行了,要那么好看的字是要干嘛?难道这年头做医生的都有粉丝了,还得负责给粉丝签名儿的?
最后程渭深磨了教授整整一个礼拜,吃了好几次闭门羹,终于还是服了,乖乖地加入了学校的书法社,灰溜溜地练了好几个月的字。
两个人在练字室里见了第一面,程渭深小心翼翼地捏着毛笔杆,他一个学外科的,居然在写字的时候会手抖!这简直是奇耻大辱!程渭深看着宣纸上那呈波浪状的线条,当场心态就崩了一半。
乔辛洲在他身边瞄了一眼,露出一个不忍直视的表情来。
程渭深:“……”
程渭深把笔放在笔隔上,说:“学弟,嫌弃的表情别这么明显好吗?”
乔辛洲:“学长,我已经尽量忍住了。”
程渭深:“来来来,笔给你,你写!”
乔辛洲简直不把程渭深的挑衅看在眼里,当即一扯右手的袖子,提笔蘸墨,看了一眼程渭深临摹的字帖,是颜真卿的《多宝塔碑》拓印帖,楷法的入门字体,但能把楷书写好那也不是一天两天能练成的功夫。
楷书讲究法度,章法要整齐一律,乔辛洲几下停顿藏露,“妙法莲华”四字跃然纸上。
“嚯。”程渭深不服不行,人家那字写出来是美,是艺术,是入木三分,他的字则是用来折磨阅卷老师的眼睛的,自然不可同日而语。
乔辛洲本来就是来教人写字的,于是把笔递还给程渭深,说:“你写,我看看。”
程渭深拿着笔,问:“能写个别的吗?”
乔辛洲:“能。但是练字先写‘永’,这个字所包含的笔画最多。”
程渭深压根儿不听他的,捏着笔想了想,写下一个“情”字。
乔辛洲挑了挑眉。
程渭深:“世间文字八千个,唯有情字最杀人。”
乔辛洲认同道:“你这个情字确实挺杀人的,辣眼睛。”
程渭深:“……”
这件事传出去以后,程渭深的脸彻底没地方搁了,终于有人能让医学系大才子吃一次瘪,这位嘲讽技能全开的小学弟也彻底在研究生院里火了一次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