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欢的歌(2 / 2)
周杰伦的《告白气球》几乎算是那个时期我半听不厌的歌。
我喜欢节奏,喜欢流行歌曲,喜欢伴着节奏唱自己喜欢的歌,我喜欢麦克风,喜欢占着,像占着最喜欢的男孩一样。
没带时迟来真是遗憾,但想想周边人八卦的嘴脸和一副势在必得的霸气模样,又何尝不是幸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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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烧的时候我通常会吃点退烧药然后躺在床上,但是我不会立即睡下,我喜欢点开手机顺序播放我的歌单。
以往做数理化的题目总要专心致志,所以没什么机会听。睡前正是个好机会,我不会放弃。
这个习惯和很多个习惯一样,也都是我在遇见时迟并喜欢上时迟后,他无意间赠予我的。
运动会当天项目比完之后,班里同学都喜欢在教室里休息。我坐在时迟旁边,他一边大口大口地喝着矿泉水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跟我搭话。
“要不然一起听点歌吧。”他看着我未息屏的手机屏幕。
“可以啊。”我笑着小跑回座位拿起抽屉里的耳机,末端属于手机,它为我们引来我所喜欢的流行歌。首部属于我们,我和时迟,一个人插一个。
当时阳光正好,花开正茂,风从窗口爬进来,拂过时迟的发丝却吹在我额头,一落竟就是在心底。这个画面我还记得,我一直没忘。
时迟品味跟我还是有些相近的,或者说还是习惯性地在迎合作为他身边人的我。每一首歌,他都比我还认真地听,听到一两句特别喜欢的词,会像之前的我那样把它们记下来。
他的字很好看,不是正楷,连笔很多,但是个性,又有些天马行空在内。我是个贫穷时连四块钱的床袜都不敢买的人,但是在手机上一连三四个都是我花“高价”买下来的字体。
而他的字就像那些我冲动时刷下来的手机字体,好看至极,没有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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