愚蠢与高傲(2 / 2)
"在,在玩呢,刘瑾,大熊,你们看谁来了"
"哦,马老师过年好,猪大头该你扔了"王大熊连头都没抬一下,朱达连说话都嫌费力气。
"刘瑾,刘叔叫你回去!"马洪涛有点不高兴了。
"你先回去,给我爸说我一会回去"刘瑾瞟了一眼马洪涛。
马洪涛没办法,又不好发作,只好怏怏的走了,回到老刘家左等右等也没等到刘瑾回来,心情差到了极点。午饭都没留下来吃,就从大厂开着那辆桑塔纳走了,干嘛去了?找他的前任女友看电影去了。
"刘瑾,不对呀?"王大熊说。
"怎么了?有什么不对?"
"你们怎么一点都不像要结婚的两口子啊?"
"那么你说,两口子应该啥样?"
"不热情啊,不说如胶似漆,最起码的热情和关心应该有吧,你俩看着就是吃冰棍拉冰棍,没话啊!"大熊说的是北京俚语。
大熊不知道什么叫心照不宣,但是话糙理不糙。吴科学和黄狗朱达都不说话,但是每个人都能感觉到刘瑾见到马洪涛的那种不安。
他们下午看完电影,从和平电影院回来的时候,刘瑾跑去了北大街商场,给吴科学买了新的洗脸毛巾和一个看上去不错的牙刷,搞得吴科学很尴尬,以为自己有多邋遢,嘴巴有口臭么?因为黄狗一直在坏笑。
不过,吴科学却感觉,刘瑾这次是真的开始关心身边的人,关心起生活了,不再是哪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了,一切回归于真实,回归于自然,多好啊。所谓生活无小事,所有的小事情组成起来才是我们完整的生活。
五月很快就到了,吴科学给颜雨燕写了信,问她要回来参加刘瑾的婚礼么?因为五一小长假有七天,从北京回来应该是足够的。
颜雨燕接到信,想了很久决定还是回来一趟,因为在有一个月就要毕业了,本来打算毕业在回去的,还能和吴科学多待几天。
信仰总是妥协于生活的惯性,生活的惯性又屈从于个人的习惯,个人习惯又屈服于另一个更加强大的习惯,当妥协都被双方接受就形成了协议。
刘瑾就是这样,她信基督教,她希望她的婚礼和基督教婚礼一样,由教会的兄弟姐妹来主持,尽管这些兄弟姐妹有很多都是白发苍苍的翁叟,年过花甲,但并不妨碍他们互称兄妹。
而马洪涛则比较传统,他希望和所有的普罗大众一样,抱着新娘上花轿,穿红艳艳的喜服,头戴大红花,左手压着右手抱拳行礼,给岳父行礼那怕三跪九叩都不在话下。如果能租来一匹马,连车都省了。
基督教的婚礼,新娘要穿洁白的婚纱,代表女人的纯洁,身上不能有一星半点的红色,因为红色和白色是相反的,尤其是鞋子,代表跳火坑,鞋子只能是金色或者银色最好,不能被人抱走或者背走,那代表不被男人尊重,是强盗行为。
文明人嘛,你看看人家英国老绅士,吃饭流鼻涕都不带擦的,宁可流盘子里吃了,也不能有擤鼻涕或吸鼻涕的声音,反正就是讲究,委屈自己吃鼻涕,也不能影响别人吃饭的心情,说不上好不好。
本来刘瑾就是个极为倨傲的女神,这一套礼节看过很多次了,流程也很熟悉。可是与传统的婚礼一旦碰撞,这个这个……就有点不伦不类了。
最后两个人都有所让步,刘瑾坚持了不穿红色,和取消司仪,由教会牧师主持,其余都由马洪涛看着弄。
如果可以想象,不妨试想一下,在十字架上的圣子,留着孔子的三绺长髯,穿着宽袍大袖的汉服,腰里有佩剑。这个圣子和孔丘的合体是多么的矛盾啊,姑且叫他耶丘吧。然后,耶丘挣脱了束缚,走下了供奉他的十字架,手里拿着圣经,对左边的人说:信主得永生,自由归于你们,哈利路亚!然后,又拔出佩剑,对右边的人说:己所不欲勿施于人。君子和而不同,小人同而不和
。爱之欲其生,恶之欲其死,去休,去休……
这就是刘瑾和马洪涛即将举办的婚礼,充满了矛盾和黑色的戏谑。
刘瑾这辈子干的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嫁给了马洪涛,高傲如她,美丽如她,却用了智商的最下线,来委托了生命里最昂贵的一支股票。
吴科学如是说。